親愛的會員,您好!
再次提醒您請將每月所寄發之獎金明細表妥善保存,於每年4月自行向稅務局主動提出申報,以免權益受損.
若須補發年度獎金明細表請於4/4前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申請。逾期將酌收手續費RM2元.謝謝!!
27/03/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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