良品換貨須知

1) 必備品
  • 正本提貨單(發黑的第三聯)
  • 欲更換商品
  • 商品內的附件,例如:吊牌、夾子、紙板、盒子、品檢單。 。 。等等,請務必一併帶齊
2) 換貨期限
  • 以提貨單上之日期算起於14日內可更換商品(含星期六、日)。
  • 若到期日為國定假日,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天,郵寄者則以郵戳為憑。
    例如:06年8 月18日(五)的提貨單,換貨到期日為06年8月31日(四),換貨則順延到06年9月1日(五)。
3) 換貨金額
  • 換貨商品必須和退回商品之金額相等,或大於退回商品之金額。
    (不能超出繳款金額度RM200)
4) 換貨方式
  • 郵寄:最後期限以郵戳為憑,來回運費由換貨人自行負擔。
  • 現場換貨時間:9.30 - 12.00 PM / 1.00 - 6.00 PM


注意事項

  1. 公司商品多為貼身系列之衣物,基於衛生考量,若已穿過、弄髒、異味、破損等情形,恕無法換貨:再者,妮芙露天然洗劑、妮芙露天然洗面皂,若經開封後亦無法換貨,敬請見諒。
  2. 良品換貨必須附原始提貨單,一張提貨單每樣商品只能換貨一次,並限提貨單上的商品、數量、顏色,且於新換過之提貨單上有註明“換貨”不可再換。
  3. 若逢缺貨期,不可先取走一部分,須等換貨商品齊全後,始可一併提走。
  4. 換貨時請註明換貨人姓名、地址、電話,以便聯絡。
  5. 經公司檢驗商品無誤後,換貨程序與出貨流程相同。
  6. 收到商品時,請仔細核對,若有疑問,請於隔日聯絡公司。
    * 傳真和電話號碼,請見目錄封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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